近日,青岛仲裁委员会就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利业公司)代理某项目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决,裁定委托人单方违约,向利业公司支付违约金。
2021年,利业公司与某委托人签订了园区整体建设的招标代理合同,在完成部分代理工作后,因委托人受其它代理企业蛊惑,以原合同价款10%的价格将剩余业务另行委托代理。
事件发生后,利业公司积极与委托人沟通无果,随后依法提请仲裁,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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